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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公布食品中41種獸藥最大殘留限量及21項獸藥殘留檢測方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并自2023年2月1日起實施

來源: 全印檢測 - 專業第三方檢測機構,專注農牧產品質量安全檢測      閱讀量:311次    

批準中國農業科學院哈爾濱獸醫研究所等30家單位申報的布魯氏菌抗體膠體金檢測試紙條等7種獸藥產品為新獸藥;批準天津市中升挑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單位申報的戊二醛癸甲溴銨溶液等2種獸藥產品變更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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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594號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經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審查通過,現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41種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1-2022)及21項獸藥殘留檢測方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自2023年2月1日起實施。標準編號和名稱見附件,標準文本可在中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網(http://www.aqsc.org)查閱下載。

附件:《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41種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1-2022)及21項獸藥殘留檢測方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目錄

農業農村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市場監管總局
2022年9月20日

所謂最大殘留限量即對食品動物用藥后產生的允許存在于食品表面或內部的該獸藥殘留的最高量。檢查分析發現樣品中藥物殘留高于最高殘留限量,即為不合格產品,禁止生產出售和貿易。我國作為畜禽產品生產絕對量最大的國家,食品的進出口標準必須國際化,相關法律必須與國際法接軌。
 
隨著人們對動物源食品由需求型向質量型的轉變,動物源食品中的獸藥殘留已逐漸成為全世界關注的一個焦點。獸藥殘留是指用藥后蓄積或存留于畜禽機體或產品(如雞蛋、奶品、肉品等)中原型藥物或其代謝產物,包括與獸藥有關的雜質的殘留。
 
獸藥在防治動物疾病、提高生產效率、改善畜產品質量等方面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養殖人員對科學知識的缺乏以及一味地追求經濟利益,致使濫用獸藥現象在當前畜牧業中普遍存在。濫用獸藥極易造成動物源食品中有害物質的殘留,這不僅對人體健康造成直接危害,而且對畜牧業的發展和生態環境也造成極大危害。
 
醫學研究表明,獸藥中某些成分能誘發人體的細胞、基因及染色體變異,通過藥理反應引起結構變異,大大增加致癌、致畸及致突變的幾率。長期食用獸藥殘留超標的食品,當獸藥在人體蓄積到一定濃度時可能對人體造成急慢性中毒、過敏、細菌耐藥性等危害。動物體內殘留的獸藥伴隨尿液、糞便等排泄物移轉化到水源和土壤等環境中,絕大多數藥物進入環境后仍具有活性,特定條件下可抑制某些微生物的生長,影響生態可持續發展。
 
2020年4月1日起,由農業農村部與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開始實施。標準中規定了267種(類)獸藥在畜禽產品、水產品、蜂產品中的2191項殘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蓋了我國常用獸藥品種和主要食品動物及組織。
 
日前,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41種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1-2022)及21項獸藥殘留檢測方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并自2023年2月1日起實施。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41種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1-2022)及21項獸藥殘留檢測方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目錄



來源:農業農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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